里阿甘的奔跑,这跟后来阿甘横穿美利坚的奔跑是不一样的,这时候的阿甘,看似跑步姿势有些呆愣,人也看起来有些傻乎乎的,可他的心思是单纯的,一往无前。

横穿美利坚的奔跑,阿甘不再是纯净如水,那个阶段,他心中是迷茫的,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,所以他在跑步,不断的跑步,让自己置身在寻找方向的过程中,那时候他跑步的状态很正常,可这又不是一个正常状态的阿甘。

穿插进入到历史画面里的特效做好了,大家一边觉得这样的剧情很好玩,一边又在心中对周乐的演技予以最高评价的肯定。一路看他的表演,当初的小丑,那叫一个惊艳全世界,后来的安迪,那叫一个暗黑系,他的很多角色都被大家多层次的进行解读,好些专业院校还当作课程给学生们进行分析。

到此时的阿甘,你不需要去分析他有多少的层次,能让所有人不去考虑这个问题,只有一个层次,就是阿甘的层次,一个简单的低能儿,却又是一个至真至纯的人。

跑进了大学,成为了橄榄球的明星,接受了总统的召见。

进入战场,跑着救出了战友,成为了英雄。

恰逢其会,在数万人的大集会上面讲话,他不知道自己说话的时候话筒没有扩音,即便知道了又如何,他并不在意。

打乒乓球,又为两个国家做了贡献。

随便住个酒店,还将历史事件作为引导者给挖了出来。

去当船长,又让自己成为大富翁。

女友的离去,颓废的跑步,合作伙伴又给他买了苹果的股份,让他在任性的三年跑步寻找人生方向阶段。

见到女友,见到儿子,回归最简单的生活。

那三十年前的校车,那已经老去校车司机。

简单的人生阐述,每一次切换到等待车子的长椅时,周乐的表现都让这样的过渡剧情充满了惊喜。他的表演也让在座的人见识到了演员的神奇魔力,不需要大喜大悲,不需要夸张的表情,一个眼神,平静的阐述着自己的人生,一样可以让人感受到演技的魅力。

可以说整部电影,周乐表情变化比较大、表演比较有层次的就三场戏,母亲的死,珍妮的死,和第一次见到儿子时的状态。